土地证未办理公告
经查,我机构未查到下列不动产坐落的土地登记信息,现权利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阳市开发区丹桂路33号规划展示馆东侧
土地证未办理(杨路军继承杨宝林产权、杨宝林土地证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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