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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武阳工业区的土地权益、无证房、固定装修、行车等破产财产的公告 (二拍)
关于拍卖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武阳工业区的土地权益、无证房、固定装修、行车等破产财产的公告 (二拍)
公开时间:2025-02-11
公 开 人:江苏天和汽配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武阳工业区的土地权益、无证房、固定装修、附属物、设施以及厂房内的行车等破产财产的公告
江苏天和汽配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10日10时起至2025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天和汽配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丹阳市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企业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了解调查标的物信息、过户要求、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文件中的相关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武阳工业区的土地权益、无证房、固定装修、附属物、设施以及厂房内的行车等破产财产。
1、本次拍卖标的中包含的土地权益系破产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款3527541元 ;
2、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中村武阳工业区的无证房、固定装修、附属物、设施以及厂房内的行车等破产财产评估价值共计50551900元(不含土地权益3527541元);
因此,本次起拍价为49024251元(含土地权益3527541元);保证金为5000000元;增价幅度为250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王律师)。
1、关于拍卖标的占用土地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2010年4月20日,江苏天和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汽配公司”)与丹阳市界牌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书面的《土地征用协议》,缴纳土地款3527541元,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2023年7月7日,丹阳欣兴向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1000.2万元的价格竞得了上述土地使用权,与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了权属登记证书。天和汽配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丹阳欣兴向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1)上述土地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丹阳欣兴向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土地面积为23.9亩(15952平方米),但该土地使用权证所依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经被法院判定无效。
(2)法院与管理人对于竞买人能否获得拍卖标的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对于竞买人能否办理到相应的权属证书,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竞买人应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所有的风险与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所涉的无证房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详见评估报告)没有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且所占用的土地亦未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竞买人应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管理人和法院对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不作任何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办证不能的责任与后果。
3、2011年6月28日,丹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曾作出丹国土资罚(2011)6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当时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处以罚款,但该处罚决定作出后,一直未予以没收,天和汽配公司继续建设并使用至今。
4、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现状取得房屋,对于拍卖标的可能面临被拆除、罚没等风险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请竞买人在拍卖前慎重考虑。
注:(1)拍卖标的物不含承租人于2022年投建的变压器增容工程以及铺设的电缆;(2)苏镇大新房估鉴字(2023)第5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第15页-16页中的10号彩钢棚(评估价9.24万元)、16号彩钢棚(评估价10.44万元)在报告日期后面积发生较大变化,故该两项评估价以2024年12月最新的评估结果为准,即10号彩钢棚评估价204680元、16号彩钢棚评估价为69140元。
6、竞买人应在完全认可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和丹阳市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
7、拍卖标的物所涉地块经营所需的前置立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许可证照等事项,有可能无法通过审批,请竞买人自行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8、拍卖标的物存在第三方租赁的情况,管理人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是否继续租赁或提供第三方使用,由买受人与第三方充分协商后决定,管理人和法院不予干涉。若承租人未能按不定期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时清场,法院和管理人负责清场。
9、自竞买人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拍卖标的物产生的看管、维护责任、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拍卖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拆卸、整理、装卸、运输、吊装等产生的费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及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因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所产生的任何问题、风险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无法办理权属证书、无法正常使用无证房屋或无证房屋被罚没、被拆除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天和汽配公司、管理人或法院无关,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2、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任何事由提出取消拍卖或悔拍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等要求,更无权以任何理由向法院/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1、参与竞买人应开设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5年3月7日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2、自然人(在有单位委托书的情况下)、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自然人购买可能难以办理工业用地过户手续,如果自然人仍坚持以个人名义竞买,出现不能过户情况,责任自负,与破产企业、管理人、法院无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例如商品房限购),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具体情况,竞买人可以向当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咨询。
4、项目须符合产业发展定位及规划、安全、环保、能耗等规定要求。
因竞买人不符合上述相关资格、条件与要求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风险。
1、与本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并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3月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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