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丹阳市吕城镇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一、拍卖标的:位于丹阳市吕城镇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设施
(3)产权面积: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3017.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8618平方米
(4)利用现状:部分房地产被案外人占有使用,拍卖成交后腾房交付
(5)参考价:3426.04万元,起拍价:2398.228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1)该处不动产存在违法用地或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设手续缺失情况,竞拍人竞得后,需消除违法状态或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中部分房地产位于京杭大运河沿岸100米范围内,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3﹞113号文件,即《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属生态红线区域,即京杭大运河(丹阳市)洪水调蓄区,系二级管控区。按照该通知规定,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具体管控措施为“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
买受人在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审批,以及具体使用标的房地产尤其在相关区域范围新建或改扩建建(构)筑物时,应当遵守上述通知规定,相关风险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请务必先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中南至江苏云海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门楼、北至丹国用(2008)第02289号土地蕞南端红线、东西两侧以围墙为界的区域,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而非江苏云海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故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本次拍卖范围仅包括该部分土地上的门楼、水泥路面、香樟树、建筑物、伸缩门、棚、地磅。此区域内道路目前是案涉房地产往外的唯一通道,对于该区域的土地使用买受人需与村集体进行沟通,对于需要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向村集体或相关部门咨询并依法依规缴纳,在使用该区域或者办理相关权属证书时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0年3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展示时间:自2020年3月6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务必于2020年3月10日前与本院电话联系统一安排现场看样,逾期本院将不再组织现场看样。咨询电话。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蕞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是否限购,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应于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过户核税清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请及时向本院提交书面延长申请,买受人可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交付,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4910 5822 8459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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