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公示及登记公告
经指界人现场指界及我机构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
七条的规定,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公示。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下表内容有异
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即以公布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中心所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飞地)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飞地)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头部村民小组农民集体(飞地)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七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七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四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第五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丹阳经济开发区镇北村头部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公告单位: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区中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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