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浙江皇马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端功能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关于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公告期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绍市环审[2024]12号关于浙江皇马开眉客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高端功能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绍市环审[2024]13号关于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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