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询意见
《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询意见
为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规范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等政策规定,丹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向社会征询公众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询期内电话告知,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递交至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
本方案主要涉及丹阳市司徒镇、延陵镇、珥陵镇、导墅镇、皇塘镇、吕城镇、陵口镇、访仙镇、界牌镇、丹北镇、云阳街道、经济开发区等12个镇(街道、开发区),包括49个片区,片区范围总面积为1063.5704公顷(成片开发范围以蕞终批复为准)。
1、有利于统一城市规划建设,高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城市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是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其用地空间布局、功能体系构建、基础设施配套需要体现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以支撑城市宏观发展战略,而以宗地或者图斑为单位的零散开发方式难以承载城市发展战略,此外,还有利于加强城市内部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保障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统筹安排,防止城市过分追求房产、工业建设,忽视了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产品供给。
2、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成片开发可以在空间上连续、大面积、系统性地供给城市生产、生活的各类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效益,可使人才、资金、信息、产业进一步聚集,通过合理配置和规划各类资源,使其功能协调,实现土地的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
3、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政府组织统一征收有利于同区位土地的被征收人实现同地同价补偿安置,有利于公平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防止农民征地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纠纷,同时还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1、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3、成片开发范围位于《丹阳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允许建设区内。
4、根据相关规划,片区规划地类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本方案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成片开发范围具有选址适宜性,
1、片区内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
3、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4、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项目、产业项目和商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强度、开发资金有保障;计划在2021
2022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四、成片开发的公益性
片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丹阳市49
40%及以上,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相关规定。公益性项目建设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有利于带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93号)、《省政府关于镇江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02号)》、《丹阳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图件: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附图(1-12).pdf
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附图(13-23).pdf
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附图(24-42).pdf
丹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附图(43-49).pdf
版权声明:本文由丹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