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丹阳市江南工业炉有限公司房地产
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江南工业炉有限公司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30日10时起至2015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丹阳市江南工业炉有限公司房地产,包括工业用房5004.72平方米、工业用地22371.9平方米;另有老仓库、电器厂房、厕所、西厂房、厨房、食堂上的办公房、研发大楼等无证房产。(有产权证的具体以产权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为准)。
区位情况:位于丹阳市开发区八纬路北,位于迎宾路与玉泉路中段,交通方便。
起拍价:2807.33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加价幅度:4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地产受让条件,可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的均可参与。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丹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丹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2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下午2时30分在丹阳市人民法院集中后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拍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4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2015年6月9日16时前缴入丹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环路1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二○一五四月二十三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苏地仁合镇江房估字2014-114号评估报告]
位于丹阳市开发区八纬路北的丹阳市江南工业炉有限公司房地产
3、部分厂区如老仓库、电器厂房、研发大楼等无产权证。
厂房、配电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
根据丹阳市规划局2014年9月18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新修编的《丹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纲要》方案,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今后该地块建设需按照新的规划实施,请以上房地产的买受人关注。
2、房地产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工行。
1、拍卖对象:位于丹阳市开发区八纬路北,位于迎宾路与玉泉路中段,交通方便。
2、权证编号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丹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005829号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丹国用(2003)第3134号土地使用权。
3、税费负担情况: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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