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丹阳市开发区高楼村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丹阳市开发区高楼村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2019年5月31日10时至2019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头部次拍卖;如流拍,于2019年6月30日10时至2019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举行第二次拍卖;如两次拍卖均流拍,则于2019年8月15日起的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举行变卖。如本轮拍卖成交,则不再进行下一轮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丹阳市开发区高楼村的一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丹国用(2008)第09555号】,地号:12401158,土地使用权面积:6664.4平方米,终止日期:至2057.01.29止。
评估价为2379200元,起拍价为1665440元,保证金为160000元,加价幅度为6000元。
特别说明:1、该宗地尚未进行开发,土地出让金是否欠缴以及是否需交纳土地闲置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成交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流程等情况也请一并咨询。
2、本次拍卖的房地产由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协助测绘,测绘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该费用在办理成交手续时交纳。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咨询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项中退还。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日三日前(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拍卖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将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告知当事人。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头部款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应在流拍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逾期拍卖活动继续进行。
十、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4910 5822 8459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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