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5〕15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2025-09-30 11:40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办理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5〕3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际用地面积15998.29㎡(折合23.99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宝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附件: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4〕15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产业区E-3-1地块等20个地块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贵政函〔2024〕238号)
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
详见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1月12日核发的《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设计要点通知单》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实际用地面积15998.29㎡(折合23.99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宝盘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基地配套西九路连接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主办:贵港市人民政府承办: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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