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江苏苏州华元路部分户室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原标题:【法拍房】江苏苏州华元路部分户室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华元路796号部分户室和聚元街233号部分户室及
拍卖标的:苏州东方国际名品城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以下位置的部分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96号、798号、800号、802号、804号、806号、808号、810号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818号101、103-118室
【土地证号:(2008)15765】;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聚元街233号1001-1016室
【土地证号:(2008)15761】;
拍卖时间:2020年12月21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本处房产详细信息请咨询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的说明为准
标的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96、798、800、802、804、806、808、810、818、880号;聚元街233、255号。项目四至:南临华元路,西临采莲路,北临聚元路,东临澄和路。房屋用途:非居住;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零售用地。
标的所在区域名为“方圆里商业广场”,周边公交线号线徐图港站,交通便捷度较好。
房屋目前由苏州厚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对外出租。(委托经营管理期限:2016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
1) 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 标的按现状拍卖,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4) 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 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一切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除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的物品外,其余杂物均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6)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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