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兰信公寓4幢1单元201室住宅(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丹阳市兰信公寓4幢1单元201室住宅的拍卖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7日10时至2018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051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丹阳市兰信公寓4幢1单元201室住宅,面积为252.88平方米。起拍价90.2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公告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自行前往现场看样。联系人曹法官,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实际用途为酒店客房,包含标准间9间,即201号-209号房间,房间内装修大致相同,存在装潢装饰价值。由于目前该房产已整体出租(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2034年9月27日,同时承租人表示20年租金已全部给付),并且房屋格局已变成宾馆,故申请人申请本院带租拍卖,本院予以带租拍卖。房产价值和装饰价值详见附件。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参照附件《被法院拍卖房产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由相应主体承担,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同时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说明: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银行账号:0056610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线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线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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