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发布!丹阳新增一个
咱丹阳司徒在“家门口”,就能办!
全市将新增7个补换领省外异地居民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公安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大力实施便民服务举措,让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镇江市公安局将于5月6日起,在全市新增7个补换领省外异地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
在我市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可向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
(二)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三)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二)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三)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四)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2020年3月20日,公安部推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其中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经书面承诺,可免提交在当地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机关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即予以办理。
根据江苏省政府通知要求,我省自2015年11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证20元。
小伙伴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将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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