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位于江苏省丹阳市导墅镇后庄村江苏丹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拍卖(一次)的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1日10时至2017年5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1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丹阳市导墅镇后庄村江苏丹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包括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05号房产、丹国用(2012)第04997号土地使用权、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14号房产、丹国用(2013)第02114号土地使用权以及两栋无证房产)。
产权面积:1、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05号房产产权面积为10055.15平方米;2、丹国用(2012)第0499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面积为5958.5平方米;3、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14号房产产权面积为4056平方米;4、丹国用(2013)第021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面积为5843.3平方米。两栋无证房产的面积分别为1344.07平方米和286.02平方米。
规划用途:1、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05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和综合楼;2、丹国用(2012)第0499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3、丹房权证导士字第10001714号房产规划用途为工业厂房;4、丹国用(2013)第021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利用现状:企业已停止经营,无合法管理人管理上述房产及土地,上述房产土地现为案外人非法占用。
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拍卖标的起拍价1907.62万元,参拍保证金2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关于工业厂房及工业用地开发经营等政策方面的限制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2017年3月23日起至2017年4月29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5万元,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蕞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5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0)。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曾法官)、(王法官)。
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21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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