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废债丹阳这些公司被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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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恶意逃废债,丹阳这些公司被实名曝光……
2月8日上午,丹阳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恶意逃废债新闻发布会。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宇晖,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国建,以及执行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王鹏参与此次会议,并邀请到了镇江市人大代表、江苏长丰纸业办公室主任姜萍,镇江市政协委员、江苏天工集团工会副主席徐少奇。同时,丹阳日报、丹阳新闻网、丹阳市融媒体中心(新媒体)、丹阳翼网、丹阳聚微乐、丹阳头条等媒体应邀参加。
申请执行人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某测控科技有限公司、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张某、万某耀、许某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17)苏1181民初2420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向丹阳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申请执行人自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支行受让债权后,被执行人分文未履行,且被执行人测控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法定代表人失联,债务本息已累计达600余万元。除测控科技有限公司抵押工业房地产外,其余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资产。
被执行人姚某华、王某飞、丹阳市凯华实业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被执行人在本案在执案件数十件,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从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所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也不主动履行义务,属于典型的恶意逃废债行为。2020年初,本院依法成立了凯华公司执行专案组,展开了对凯华公司的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了丹阳市凯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丹阳市界牌镇界北村的房地产,拍卖价876万元,又拍卖了丹阳市凯华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丹阳市界牌镇界西村灯城大街80号的房地产及地上附着物,拍卖所得价款3241万元。因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法将丹阳市凯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现已立案受理。本院另将被执行人姚某华、王某飞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经查,被执行人姚某华、王某飞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骗取贷款、承兑汇票罪等,已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申请执行人王爱军等22名职工与被执行人丹阳市开发区速腾眼镜厂,何某、张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职工纷纷申请执行,立案标的共计20余万元。数十名职工大多为外省来丹务工人员,生活相对困窘,对社会稳定存在一定的干扰因素。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丹阳市嘉园首府27幢301室一处房产,且该房产除抵押给工商银行丹阳支行外,还办理了二次抵押,抵押金额累计达155万余元。被执行人何柳芳作为丹阳市开发区速腾眼镜厂的经营者,现已失联。如何既保障抵押权人利益,又圆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执行员面前的难题。
在资产处置的过程中,承办人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嘉园首府的房地产进行了实地调查,仔细清点室内物品,逐一登记造册。其后,邀请家政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卫生清理,整洁的室内环境为后续的司法拍卖做好铺垫,力求拍品价格更贴近市场价值。在对房产进行查封后,承办人主动前往物业部门,对房产状态及欠缴费情况进行了尽调。为扩大拍品的社会知晓度,承办人不仅在小区内张贴拍卖信息,还邀请丹阳自媒体对该标的物进行网络公开介绍,主播行为提升了拍品的市场热度,实现了承办人追求拍品价值蕞大化的心愿。2020年5月20日,该房产经过84轮激烈竞价,以2204800.00元成交,溢价率达到30%。法院的积极举措、暖心作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感染了其他债权人,经过承办人耐心的劝说,普通债权人也表示可以积极让利,以协助法院圆满解决职工的“米袋子,油袋子”。蕞终,22名职工的工资执行案得到圆满结局。承办人以“民生、稳定”为己任,克服种种困难,尽心尽责,多维度协调利益,终于实现了抵押权人和职工利益的平衡,圆满执结案件。
丹阳法院非常重视执行资产处置工作。不断地进行办案机制改革、制度建设、培养队伍,并积极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分权集约模式,实施团队和资产处置团队进行分工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涉案资产;建立完备地资产处置流程。另外,法院和政府之间建立了良好的联动机制。法院向属地政府发布拍卖信息,属地政府利用信息引进意向投资人,提高拍卖成交率。
不少人说司法拍卖房产有风险不要买,对此法院怎么看?
法院通过一系列制度来保障司法拍卖公平公开。首先,法院有义务披露标的物上具有的瑕疵。对一般的住宅、门市来说,产权上的瑕疵拍卖公告一定会披露清楚,因为没有产权证等原因不能过户的,拍卖公告会明确提醒,一般来说,拍卖公告上没有说到无证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等内容的,绝对会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对于工业房产来说,拍卖公告会写清楚历史上已经形成的超红线、违章建筑等问题,买受人可以向登记机关咨询办证问题。拍卖前,法院会组织现场看样,有意向的竞买人可以通过现场看样了解标的物信息。其次除法律规定的原因外,法院对拍卖标的物具有交付义务。这里所说的法律规定的原因主要是指带租拍卖、第三人具有居住权等情况,拍卖公告上对这些问题也会特别提示。没有特别提示的,法院绝对会负责交付。再次,网络拍卖的买受人主体不作限制,而且拍卖成交前,法院不掌握竞买人的信息。工业厂房我们一般建议由公司竞买,但我们也不禁止个人竞买,只是个人竞买将来会产生一些额外的费用。参加竞拍的竞买人信息是对法院保密的,法院法官也不知道哪些人在竞价,绝对地公平公开。所以说,司法拍卖因为有法律保障监督,除已经披露的瑕疵外,不存在其他风险的说法,而且司法拍卖的机制很健全,基本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买受人可以放心参与竞拍。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有哪些措施?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应当要自觉履行,进入执行程序了,要主动申报财产。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又不偿还债务,法院会对他进行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并对他采取信用惩戒,就是俗称的上黑名单。法院查明了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比如说房产、汽车、贵重物品等,那除了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品外,都要采取控制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还不履行,那法院就会处置他的财产偿还债务。如果被执行人不申报财产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又存在隐匿财产等一些拒不履行行为的话,那就涉嫌犯罪了,我们会移送公安追究绝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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