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丹阳市第十八届人代会头部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486240/2022-00049
对丹阳市第十八届人代会头部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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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丹阳市第十八届人代会头部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您所提的关于加快政府主导的创业企业加速器建设,解决加速发展企业的空间需求的建议,经我单位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划部署的宏伟蓝图,丹阳要“领跑镇江、争先苏南”,打造智造名城、运河明珠,建设高附加值制造业基地,必须跳出传统、单一的“孵化器”模式,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科技创业载体,从企业的切实需求出发,为企业提供目标明确,定位精准的科技“一体化”服务。
一、我市科技创业载体现状。目前,全市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5家,其中国家级科技孵化器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丹阳高新技术创新园在2019、2020年度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优秀。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20年度考核评价中,丹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获评优秀(A类),丹阳高新技术创业园获评良好(B类),总部经济园、丹阳视觉健康、高性能合金科技企业孵化器获C级评定。2021年,丹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获评镇江市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区域创新相关政策支持。丹阳市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新建科技产业园、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当年新备案的镇江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蕞高40万元、2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产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蕞高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蕞高200万元、40万元奖励;每年对科技产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估,按照其运行成效给予蕞高50万元运营补助。探索飞地孵化模式,鼓励在市外建设并实质性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更大力度地引导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创业要素向我市集聚,按实际建设费用的50%给予对牵头建设单位蕞高20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各飞地孵化器招引培育人才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等成效,与我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估挂钩,享受政策参照市内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政策执行。对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与孵化器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
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方向。1.建立全链条孵化体系,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特色产业园”联动发展,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众创、众筹、众包等多种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创投机构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提供更高端、更具专业特色和定制化的增值服务。3.探索新型建设模式,引导镇(区、街道)结合区域优势及需求,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加快发展万洋众创城、标龙智能制造产业园、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等新型载体,培育一批能够深度对接产业、有可持续发展运营模式的孵化机构。4.推动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改制转型,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运营主体,加强孵化器、加速器投资功能。探索市产业基金、科技创新基金与孵化器共同设立创业孵化基金,完善“孵化+创投”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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