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关于闲置资产盘活处置的意见建议
当前闲置资产经营性盘活利用较少,各镇及相关部门也极少编制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相关规划,导致对区域闲置资产的规模、分布等家底不够明晰,对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潜力、规模、依托资源、模式、布局、项目储备等缺乏统筹引导,导致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率低、利用方式单一。
二是长期闲置。市级相关部门的资产长期闲置,镇级层面盘活处置的办法不多。比如某镇高中学校土地面积就有52386.3㎡,一直闲置在乡镇辖区内,无法盘活利用。辖区内部分闲置资产长期失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厂房落后。部分企业由于环保、安全等问题关停并转,企业厂房碎片化严重,单体小而散,部分厂房陈旧,规格不适应当前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的要求。
四是政策限制。部分闲置土地、老旧厂房因未办理征用手续,不属于国有工业土地,由于土地性质的问题,无法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资产利用受限。存量报批由于无法满足新国土管理法连片开发标准,同时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现状与规划不完全相符,存量报批暂时无法进行。加上集体土地入市的处置方式正在试点和探索,导致集体土地入市的处置方式也无法正常办理。
1、拓宽盘活渠道,积极探索“租售结合”的新模式,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小微企业或有需求的企业。
2、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有针对性地研究闲置土地处置措施,通过司法拍卖、破产清算、政府回购等方式加快资产盘活。针对被抵押查封的土地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对长期经营困难、丧失竞争力、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引导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未被查封抵押的低效企业,与原企业协商谈判,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予以收购。
3、组建专业团队合力攻坚,通过足额征收、清理税费、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提升低效闲置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持有成本,倒逼企业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利用经济杠杆推动企业主动节地退地。
4、坚持为民服务导向,丰富拓展闲置阵地、闲置广场等功能用途,将空置的资产转化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为便民服务大厅,推动文化活动、医疗服务等,保障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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