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房产证未办理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将对下列土地证、房产证从未登记的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
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十五
个工作日内(2022年06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
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购买王敏荣位于赵家涵4-102的房产、土地证均未办理
未办理初始登记证,也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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