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东部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表面处理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014486224/2020-0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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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丹阳市行政审批局3楼环保窗口
镇丹环审[20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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