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置换土地起矛盾真情化解显关怀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旦平 蒋晨慧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丹阳市皇塘镇司法所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成功调解了一起由自留地置换引起的纠纷。
近日,皇塘镇某村村民吴某到皇塘镇司法所反映称,邻居金某砍坏了在自家自留地上种植的橘子树,还倒了三堆渣土在浇筑的水泥路上,请求司法所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皇塘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通过多次入户走访、现场勘查初步了解到:吴某和金某的父亲在十年前因考虑到出行方便,曾达成口头协议置换了两家的自留田,十年来,邻里关系融洽,双方也都在置换之后的自留田种植了树木。近期由于金某的哥哥想要将原先的自留田另作他用,金某便否认曾将自留地调换给吴某。金某表示,当时他的父亲年事已高,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属无效。
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关系恶化,并且恶语相向,金某一怒之下将吴某的橘子树砍坏,并且堆放渣土,影响了道路通行。村委会多番调解均无效果。
考虑到双方矛盾已经激化,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邻里和睦相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摒弃前嫌,适当做出让步;另一方面,着重从《民法典》等法律政策方面进行宣传解读,耐心劝解疏导双方明法析理,做事应当依法依规。
在得知此事和金某的哥哥有关联之后,调解员单独找到金某哥哥,告知其中利弊。蕞终通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做出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了当年的自留地调换事实,由金某赔偿吴某砍树的损失100元人民币,并立即清扫道路中间的渣土,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自留地置换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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