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经济开发区第二批垃圾分类小区第一次延续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丹阳经济开发区第二批垃圾分类小区第一次延续运营服务
项目名称:丹阳经济开发区第二批垃圾分类小区第一次延续运营服务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供应商须使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磋商。
操作指南:(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
名称:江苏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办理CA及操作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自2023年09月18日开始正式切换启用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展活动,请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使用的“苏采云”原CA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将原电子签章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人:邵娟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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