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皇塘镇)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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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皇塘镇)设计项目JSZC-321181-HXZB-C2024-001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丹阳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皇塘镇)设计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7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办理CA及操作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3.请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使用的“苏采云”原CA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由江苏意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将原电子签章更换为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人:邵娟 联系电线.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单位地址:丹阳市皇塘镇新丰街106号
联系电线.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丹阳市西二环88号(丹阳市政大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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