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司徒镇北大路198号工业厂房的变卖公告
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丹阳市司徒镇北大路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29日10时起至2017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丹阳市司徒镇北大路198号工业厂房,有证建筑面积为2055.16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763.27平方米,有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18.70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1月29日。
变卖价:29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买。(请竞买者在竞拍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部门咨询过户事宜,如竞拍成功后因过户条件不符合标准而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丹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丹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6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前与本院联系,由本院统一安排时间看样,联系电话:。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拍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3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应于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丹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4910 5822 8459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变卖对象丹阳市司徒镇北大路198号工业厂房,有证建筑面积为2055.16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为763.27平方米,有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118.70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7年1月29日。2
、权证编号情况:房屋使用权证号:丹房权证司徒字第27005515、2700551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丹国用
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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