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撤销公告(东地路
东地路(水东路-新和路)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45号)发布于2021年7月29日,涉及征收面积0.0676公顷(1.01亩);《土地征收启动补充公告》(〔2021〕第84号)发布于2021年11月10日,将征收面积调整为0.4549公顷(6.8235亩);《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32号)发布于2022年8月23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丽政征补偿〔2022〕13号)发布于2022年10月19日。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2〕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2022〕411号),该项目原有地类与“三调”数据不符,经研究,决定撤销上述公告(征收范围详见附件)。
附件:1.《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45号)
2.《土地征收启动补充公告》(〔2021〕第84号)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32号)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丽政征补偿〔2022〕13号)
附件1:《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第45号).pdf
附件:1-1.拟征收红线:《土地征收启动补充公告》(〔2021〕第84号).pdf
附件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32号).pdf
附件:3-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3-3土地现状调查结果.pdf
附件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丽政征补偿〔2022〕13号).pdf
附件4-1: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2〕第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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