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奖励“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
江苏省丹阳市近日表彰奖励“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奖励资金达812万元。为调动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从2012年开始,丹阳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十佳企业”评选活动,由发改、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对上一年度企业用地情况进行审定和现场核查,根据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确定获奖企业和奖励金额。
丹阳市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增资扩建,明确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十佳企业”之一的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每年用于技术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左右,平均每天开发出10多个新产品。2011年该公司延伸产业链,新增4个投资项目,但并没有新占用一分耕地,而是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拆除了4500平方米老厂房,新建了6层25747平方米的新厂房,解决了年产300万件高级时装项目用地需求。另一“十佳企业”堂皇家纺拆除4963平方米的3层旧厂房,新建了1+5式(地下空间3000平方)6层2万平方米的新厂房,用于年产40万套出口绣花套件生产线。
丹阳市鼓励企业向“空间”要土地,引导企业确立立体的用地观。“十佳企业”之一的恒宝公司是国内智能卡行业的龙头上市企业,为适应发展的需要,该企业改变传统单层厂房模式,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采用叠加式车间和工业电梯,不仅节约了土地,还降低了产品流转成本。丹阳市目前已建成高标准多层厂房310万平方米以上,全市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近850家,形成销售达到710亿元。丹阳市不断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举措、新机制,通过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变。规定开发区及城市红线范围内工业集中区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50万元/亩,其他工业集中区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单独供地项目规模有要求。单个企业投资规模在经济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内小于5000万元,工业集中区内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用地面积小于20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对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丹阳市大力发展标准化厂房区。各镇在工业集中区内合理规划标准化厂房区,供中小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生产经营场所,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这样既节约了土地,又减轻了企业负担,保障中小微企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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