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丹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2]147号(单龙娣等11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恒运路89号观河雅苑7幢9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象山路28号御锦城二区18幢第13层1303室

  东城绿洲翰霖苑303幢第6层604室

  学府路58号京口花园1幢第10层905室

  东吴路88号香山华庭11幢第6层506室

  丹徒风景城邦英格兰印象63幢第4层404室

  丹徒风和苑16幢第3-4层306室

  下列申请人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转让不动产的单位已注销,并且无权利义务承继人,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经十二路889号学林雅郡79幢0101室

  经十二路889号学林雅郡79幢0101室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0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