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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117号(包孝武等16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官山路336号香奈城二区36幢第11层1107室

  象山路39号象山花园三区7幢402室

  花山湾新村九区6号第4层404室

  象山路39号象山花园三区7幢402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华都名城荣锦苑40幢第5层501室

  经十二路889号学林雅郡11幢第5层404室

  丁卯桥路165号美景豪庭1幢第10层1004室

  学府路308号水木阳光8幢第8层807室

  站前路1号绿地广场启航社17幢0706室

  东吴路288号香江花城75幢0204室

  学府路332号京润华庭18幢0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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