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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3.采购内容:租赁京口分中心办公用房

  1.地理位置: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4、5号楼1-3层

  2.房屋面积:租赁面积为5503.38平方米

  3.房屋结构:框架结构,房屋布局合理,能够满足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京口分中心办公及对外服务。

  4.配套设施:配备完善的水电、燃气、网络、空调等设施设备,且设施设备状况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1.租金标准:综合租金标准为日租金1.20元/㎡,年租金2410480元。汽车位汽车库租金:地下汽车位费用从2024年10月01日起算,每年的租赁费5折,优惠后为61个*180元/月*12月*0.5= 65880.00元。

  2.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预先支付方式,每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2024年10月缴付(租金支付的具体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根据2018年镇江市十大民生工程要求,2018年10月我中心与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学府路119-1号翠谷商业广场4、5号楼1-3层作为京口分中心办公用房,经内部改建、重新装修后,2019年1月建成正式对外服务,房屋租赁期内年租金为人民币247.64万元。

  现租赁协议已到期,考虑到京口分中心办公房租赁现状,若重新租赁其他办公楼,不仅需要重新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装修和设施配置,还可能面临搬迁过程中的业务中断和额外费用。而续租现址,可避免这些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实现资源蕞大化利用,故续租现办公楼属于蕞佳选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名称: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0号恒美嘉园7幢-1楼

  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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