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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206号(田洪发等30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纬五路8号东锦花园3幢第7层708室

  纬五路8号东锦花园3幢第7层708室

  滨水路6号北固湾小区二区3幢0603室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申请人申请,声明作废。

  檀山路10号魅力之城一街区37幢第7层602室

  纬五路21号世纪名门32幢第2层206室

  恒美嘉园B区12幢第5层504室

  丹徒圣地雅格花园37幢0102室

  滨水路6号北固湾小区二区3幢0603室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因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灭失

  下列申请人因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申请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我机构已受理,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学府路123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竹林路8号山林名墅46幢0101室

  清平路118号御锦城三区33幢1701室

  耀金西路22号大桥家园7幢1801室

  耀金西路22号大桥家园8幢1603室

  京江路102号金山水城一区7幢0202室

  友爱路6号九华山庄香榭苑5幢403室

  桃花坞新村一区1号20幢401室

  谷阳路20号秀山美苑25幢501室

  谷阳路20号秀山美苑26幢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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